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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延续信息(第四期)
发布时间:2011-12-09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101号)、《关于药品GMP证书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办安函[2011]269号)以及我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实施方案〉的通知》(京药监办[2011]47号)要求,北京知百草药业有限公司等5家药品生产企业已经我局实施药品GMP跟踪检查,符合要求,并同意其GMP证书有效期按规定予以延续。现将相关企业GMP证书延续信息汇总后予以发布,以供查询。
 
  附件: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GMP证书有效期延续信息(第四期)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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