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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组织机构 * 药品注册处   
    负责监督实施国家和地方有关药品法定标准;初审新药、仿制药品、中药保护品种;拟订、修订地方药品质量标准、中药饮片炮炙规范和医疗单位制剂规范;初审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实施药物临床试验;审批医疗机构制剂品种;审查药品进口通关备案事项;审批药品的再注册。

    电话:010-83979465   传真:010-83560723
    E-mail: zhucechu@bjd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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