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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组织机构 * 安全监管处   
    负责初审、推荐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非处方药物目录,组织实施非处方药制度;负责组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监督实施药品生产、医疗单位药剂质量管理规范;核发药品生产企业、医疗单位制剂许可证;负责药品再评价和淘汰药品的初审工作;核发医药包装材料(含容器)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

   电话:010-83979503   传真:010-83560728
   E-mail:anjianchu@bjd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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