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药监市〔2005〕44号
各分局、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根据北京市药品抽验计划,我局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抽查检验。现将2005年上半年及第二季度抽验情况及对不合格药品的查处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上半年全市抽验情况
2005年上半年度,在全局的共同努力下,各级药品检验所按照抽验计划共完成抽验药品4059批次,其中不合格批次为37个,不合格率为0.91%。
二、 本期公告的概况:
2005年第二季度,全市各级药品检验所按照抽验计划共完成抽验药品3117批次,其中不合格批次为19个,不合格率为0.61%(结果详见附件:药品质量公告)。
三、不合格药品的处理
各分局应加大对本期公告中不合格药品的查处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并加强对公告中产品的跟踪抽验。
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对有公告中涉及批号的产品,应及时封存,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附件:《药品质量公告》([2005]第2期,总第11期)
二OO五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请点击下载:
京药监市〔2004〕44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