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
根据北京市药品抽验计划,我局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抽查检验。现将2005年第三季度抽验情况及对不合格药品的查处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期公告概况
2005年第三季度,全市各级药品检验所按照抽验计划共完成抽验药品1652批次,其中不合格批次为51个,不合格率为3.09%(结果详见附件:药品质量公告)。
二、不合格药品的处理
各分局应加大对本期公告中不合格药品的查处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并加强对公告中产品的跟踪抽验。
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对有公告中涉及批号的产品,应及时封存,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附件:《药品质量公告》([2005]第3期,总第12期)
二OO五年十月十六日
药 品 质 量 公 告
([2005]第3期,总第12期)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 200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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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贯彻落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会议精神,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保障首都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根据北京市药品抽验计划的要求,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部门进行抽样检验,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2005年第三季度,全市共完成抽验药品1652批,其中不合格批次为51个,不合格率为3.09%。(具体品种见附表)
对公告中的不合格药品,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根据情况在本辖区内继续进行跟踪抽样检验。
附表:北京市2005年第三季度抽验不合格药品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