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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5年第二季度国家药品质量公告


  2005-11-18

国食药监市[2005]4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卫生部,武警总部卫生部,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根据2005年国家药品抽验计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在全国范围内对相关品种进行评价性计划抽验。现将抽验结果予以公告并通知如下:

  一、本期公告抽验概况
  本期公告涉及对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抽验的药品7456个批次,共有2个生产企业的2个品种、3个批次,27个经营企业的5个品种、28个批次,13个医疗机构的7个品种、14个批次的药品抽验不合格(详见附件)。

  二、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据《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期药品质量公告中公布的不合格药品及制售不合格药品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按《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属劣药情节严重的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处理。处理结果于2005年10月30日前上报我局市场监督司,抄送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三、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对本期公告的不合格药品组织进行跟踪抽验。


  附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公告(总第64期)

附件,请点击下载:
质量公告.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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