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
现将国家体育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2010年兴奋剂目录公告》转发给你们。公告中,禁用物质品种、海关商品编码和检查有关规定部分与2009年目录有所不同,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转发相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遵照执行。
二 〇一〇年三月三日